海外中國公民申辦護照政策重大調整
2019/01/01
為更好滿足海外中國公民申辦護照的需求,海外中國公民護照政策將進行大幅調整。相關政策調整將于2019年1月1日正式實施。這是截至目前力度最大的一次海外中國公民護照政策調整,也是海外護照工作依法行政的重要實踐。具體調整如下:
一、擴大護照申辦的受理范圍
調整前,中國公民如果在國外換領新護照,原則上必須要在國外擁有長期居留許可。
調整后,海外中國公民換領護照將不再要求一定要在國外定居。
二、放寬申請材料要求
調整前,人們向駐外使領館申辦護照時,有時還需要去當地第三方機構開具材料來證明其國籍狀況。
調整后,護照申請人只要就自己的國籍狀況做出聲明,并為聲明內容負責,承擔法律責任即可。
同時,在準備材料方面將更加容易,除當地有效居留證件或簽證外,當地醫療卡、社???、銀行對賬單、水電氣賬單等其中任一種都可證明申請人身在國外。
三、未成年人辦證只需一位法定監護人到場同意
2019年1月起,16歲以下未成年人向駐外使領館申辦護照、旅行證,只需父母一方到場并出具同意意見即可。此外,駐外使領館將對未成年人申辦旅行證實行“全球通”——全球統一的材料標準,除首次申辦的原則上應在駐出生國的中國使領館辦理外,其他可向中國任一駐外使領館或者駐香港、澳門公署申辦,如無特殊情況,各館在受理后4個工作日內即可發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