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醒:9月30日后德國原則上不再延長過期申根簽證
2020/09/22
據德國聯邦內政部網站消息,9月30日后德國聯邦內政部不再執行因疫情滯留德國人員簽證自動延簽政策。
4月9日和6月19日,德國聯邦內政部曾兩次宣布延長因疫情滯留在德國的第三國人員申根簽證有效期至9月30日。9月18日該部宣布,此政策在9月30日后終止。簽證到期且因本人特殊原因仍無法離開德國的申根簽證持有者須及時與當地外管局聯系,以個案形式提出延簽申請或請其開具離境證明(Grenzübertrittsbescheinigung)。
駐慕尼黑總領館提醒因疫情滯留德國的我公民,務必查驗個人申根簽證有效期,為避免在出境時遇到不必要麻煩或給自己留下不良記錄,請及時向所在地外管局提出相關申請。請通過電話、電子郵件等形式進行預約和業務咨詢,建議保存與外管局聯系的相關記錄,以備不時之需。
附:巴州主要城市外管局聯系方式 (可搜索Ausl?nderbeh?rde或Ausl?nderamt + 所在城市名,可登錄其官網獲得聯系方式)
慕尼黑:auslaenderbehoerde.kvr@muenchen.de
紐倫堡:0911 / 231 – 0;abh.sg1@stadt.nuernberg.de
奧格斯堡:Aufenthalt@augsburg.de
因戈爾施塔特:0841 305-1529;auslaenderamt@ingolstadt.bayern.de
雷根斯堡:0941/507-2777;aaa@regensburg.de
埃爾朗根:09131/86-1993;auslaenderbehoerde@stadt.erlangen.de
上述有關規定細節及具體實施,請查詢聯邦、巴州相關網站或咨詢德方機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