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不再受理居留公證并調整認證費用的通知
2018/03/07
一、即日起,我館不再受理《居留公證》申請。申請人如須辦理,可先在德國當地公證機構或政府部門辦理公證,并辦妥德國聯邦行政管理局的認證后,再前來我館申請辦理民事認證。
二、我館自2018年3月9日起,調整認證文本內容涉中國公民有關認證規費收費標準,具體如下:
民事認證費用從15歐元降至6歐元;
商事認證費用從35歐元降至13歐元;
急件服務費用維持不變。
駐慕尼黑總領館
2018年3月6日